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4号),以及《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》(粤环函[2017]1945号),现将《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增城分公司年产奶油(含蛋挞液、奶香液)2000吨和半固态调味料(含起司馅、夹心酱)650吨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》公示如下:

项目名称: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增城分公司年产奶油(含蛋挞液、奶香液)2000吨和半固态调味料(含起司馅、夹心酱)650吨改扩建项目

建设单位: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增城分公司

建设地点: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石顺大道342号
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表、验收意见(详见附件)

公示时间: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29日
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

专家验收意见-立高.pdf

立高项目-竣工验收报告 (公示).pdf



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增城分公司


2021年6月1日